近期,我区和四川、贵州、云南等省、自治区气温持续偏高,风干物燥,森林火险气象等级高,农事林事野外用火多,春节人员活动频繁,森林防火形势严峻。为此,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发布了第1007期森林火险最高等级—红色警报。为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为全区人民过一个吉祥平安的春节创造良好环境,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防火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发布森林禁火令。
一、禁火时间
2010年2月12~20日。
二、禁火区域
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所辖林区。
三、禁火内容
(一)在林区内及林缘外侧100米内严禁烧稻草、烧甘蔗叶、烧草皮土灰及炼山等生产用火。
(二)严禁在林区内丢烟头火种、烧马蜂窝、野外烧火取暖、野炊、野外点火照明、小孩玩火。
(三)严禁烧山边田埂、土岸。
(四)严禁烧木炭。
(五)严禁在坟场烧香烛纸钱和燃放烟花鞭炮。
四、处罚措施
凡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职能部门按照《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处以罚款或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举报电话:0771—2809329)
二〇一〇年二月十二日
新闻推荐
年轻情侣选择不同方式浪漫过情人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