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3日从秦皇岛市国土局获悉,今年秦皇岛市项目用地管理有了“新规”,该局印发的文件明确规定:对因用地单位自身原因超过合同约定时间满1年未开工建设的,将按规定征收用地单位土地出让金20%的闲置费,满2年的将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据了解,今年秦皇岛市国土部门将对本年度已供应土地的开发建设情况进行跟踪检查,认真核实已开工建设项目是否按照批准用途和范围使用土地。对未开工建设的,将查清原因,督促用地单位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和条件进行开发建设;对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土地使用条件的,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置。同时,将加强对划拨土地使用权的管理,重点掌握原划拨土地使用权改变用途进行经营和划拨土地的出租情况。
根据房地产市场实际,今年秦皇岛市将进一步规范土地出让行为,扩大招拍挂出让土地范围。认真落实工业用地出让制度,全面建立工业用地预申请制度。
据新华社 李俊义 朱润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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