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司副司长周望军15日说,受季节性、临时性因素的影响,今年2月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CPI)同比上升2.7%,但CPI涨幅仍处于正常区间。
他认为,与往年相比,今年2月份新涨价因素并不高。在2月份CPI同比上涨2.7%中,上年涨价的翘尾影响约为0.9个百分点,新涨价因素约为1.8个百分点。与往年春节所在月份比较,今年新涨价因素处于正常水平。“没有出现新的、异常性的价格上涨”。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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