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日,北京市召开缓解早晚高峰交通压力,完善错时上下班措施电视电话会议,安排部署进一步完善错时上下班措施等相关工作。自4月12日起,北京市将实施错时上下班,预计这项政策涉及81万人。
根据北京市政府的通告要求,自4月12日起,市属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城镇集体企业,实施新的错时上下班措施。相关单位的上班时间将由8时30分调整为9时,下班时间由17时30分调整为18时。在京中央国家机关及所属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大型商场上下班时间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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