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务有哪些?
答: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务有四个方面:
(1)明晰产权。在坚持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依法将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通过家庭承包经营等方式落实到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确立农民作为林地承包经营权人的主体地位。承包期为70年。承包期届满,可依法继续承包。
(2)放活经营权。实行商品林、公益林分类经营管理。对立地条件好,采伐和经营利用对生态环境不造成危害区域的商品林,放活经营,承包经营者可依法自主决定经营方向、经营模式和经营目标;对次生林较多的公益林,在不破坏林木生长和不影响生态功能的前提下,可科学合理地利用林地资源,发展林业经济;对生态区位重要或生态脆弱区域的公益林,要加大封禁保护力度,确保生态安全。
(3)落实处置权。在不改变林地用途的前提下,林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依法对拥有的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进行转包、出租、转让、入股、抵押或作为出资、合作条件,依法经营和开发利用。
(4)保障收益权。农户承包经营林地林木的收益,归农户所有。征收集体所有的林地,要依法足额支付林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林木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林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经政府划定的公益林,已承包到户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要落实到户。
●对林改前已确定经营主体的集体林地如何改革?
答:这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前,经过林业“三定”等,有些集体林权已经确定了经营主体,在这次改革中要区别对待,实事求是地分类处理。
(1)按林业“三定”政策划定的自留山,要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不得强行收回,不得随意调整,由农户长期无偿使用。
(2)已经承包到户或流转的集体林地,符合法律规定、承包或流转合同规范的,要予以维护;承包或流转合同不规范的,要予以完善;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要依法纠正。
(3)对权属有争议的林地林木,必须先调处解决。
新闻推荐
【本报讯】 按照甘肃参博组委会的安排,由科技厅负责网上世博甘肃馆的开发建设,于日前正式开通,四川省网民可点击www.expo.cn,足不出户在网上浏览世博甘肃馆的部分景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