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工作原则是什么?
答: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要坚持“十五个环节”、 “五会定案”、“四签字”、“四榜公示”、“两个三分之二”等原则,做到政策透明、决策公开、环环紧扣、程序到位、规范操作、稳步推进。
(一)十五个环节。成立机构、精心谋划、动员部署、宣传发动、培训骨干、调查摸底、制定方案、勘界确权、调处纠纷、签订合同、林权登记、颁发权证、归档备案、自查自验、抽查验收。
(二)五会定案。林改动员会、调查现状通报会、承包方案讨论会、勘界确权通报会、领证会。
(三)四签字。接到会议通知签字、参加会议签字、票决承包方案签字、确认林地界线签字。
(四)四榜公示。林权现状、承包方案、确权结果、登记发证四公示制度。
(五)两个三分之二。决定林改重要事项(林改承包方案等)必须经过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村民代表会议三分之二以上代表表决通过。
集体林权制度改的配套改革是哪些?
答:在完成明晰产权、承包到户主体改革任务的基础上,围绕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等林改任务,深化改革,完善政策,健全服务,规范管理。着重抓好五项制度和一个体系建设,即建立健全林业管护制度、建立健全支持林业发展制度、建立健全金融服务林业制度、建立健全林木采伐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集体林权流转制度和建立健全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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