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日以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的形式对外发布北京市2010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基准线为11%、上线(预警线)16%、下线为3%。
北京市人保局相关负责人特别提出,生产一线及技术工人岗位人员平均工资水平不增长的企业,经营者工资不得增长。各类企业在确定本企业工资增长时,应当着力提高工资水平偏低的生产一线及技术工人岗位人员工资水平。对工资水平低于上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60%及本企业平均工资、或两年未增资及工资增长缓慢的上述岗位人员,要予以倾斜,其工资增幅应当高于本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平均工资增长幅度。
新闻推荐
说到社区综治工作,有一句形象的描述——“群众求我我求人,有责无权真劳神”。不过,在重庆,这样的局面已经成为过去时了。经过三年的探索实践,重庆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