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8月23日,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全省价格执法情况通报会上获悉,省发展改革委将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查处违反法规政策规定的乱涨价、乱收费行为。对不积极清退又不说明理由,以及拒不执行处罚决定的,要依法采取进一步的措施,包括暂停对该部门和单位批价定费、收费年审,以及项目审批等。对一些情节恶劣、性质严重的典型案例,采取通报、公开曝光,直至移交有关部门追究责任。同时,要充分发挥12358价格举报投诉电话作用,畅通渠道,及时受理和查处价格违法行为,营造全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的良好价格环境。
从价格执法的情况来看,与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通讯、电力、教育、医疗及政府收费管理部门都或多或少存在亟需整改的问题。其中,通讯行业查处的主要问题有,一是基本通话费未严格执行政府定价。二是将巨额沉淀资金结转入收入。三是强制服务收费或不提供服务收取费用。电力行业查处的主要问题有:一是电网企业擅自提高标准向发电企业收取过网费。二是电力多经企业凭借垄断地位自立项目收费。三是发电企业未严格执行脱硫电价政策。政府收费管理部门查处的主要问题有:一是向建设用地单位转嫁经济负担。二是超标准收费。三是个别市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越权出台收费项目、自行制定收费标准。四是部门违反规定扩大范围收费。五是执法部门滥用执法权乱收费。六是凭借行政权力强制服务收费或未提供服务收取费用。教育单位查处的主要问题有:一是高等院校在教材代办中违反规定从中盈利。二是擅自提高标准收取费用。三是自立项目收费。四是扩大范围收费。五是重复收费。医药行业查处的主要问题有:一是自立项目、自定标准收费。二是超规定标准收费。三是扩大范围收费。四是分解项目、重复收费。五是不提供服务而收取费用。六是抬高药品销售价格。
针对查处的问题,省发展改革委要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价格和收费管理,进一步加强价格自律,增强法纪观念,自觉遵守价格收费政策。要认真做好违法所得的清退工作,要积极进行整改。要针对这次查处的问题,提高认识,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属于上级越权制定的要提出建议向上级汇报,属于本单位自主行为的要立即纠正,完善相关价格和收费管理制度。价格检查机构要继续加大检查力度,严格依法办案,监督落实已经做出的案件处理决定。
据了解,2008年以来,四川省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2364件,查出价格违法金额8150.346万元,实施经济制裁5780.726万元。其中退还用户2880.874元,没收违法所得2395.783万元,罚款504.06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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