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三聚氰胺事件发生后,国家质检总局明确表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附带免责条款。三聚氰胺奶粉的危害人尽皆知。问题企业上缴问题奶粉应该是无条件的,任何“讨价还价”式的解决方案都是不靠谱的。
9月9日,江西省卫生厅联合质监局、工商局、农业厅和公安厅对2008年的问题乳粉和2008年9月14日之前生产的未经检验三聚氰胺的乳粉发出清缴通告,凡在9月30日前主动上缴问题乳粉的可免于处罚,对逾期拒不上缴的,将依法从重处罚并给予严厉打击。想想那些被问题乳粉伤害的孩子们,“如此宽容”无疑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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