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取消13个死刑罪名、加重食品安全犯罪刑罚、危险驾驶和恶意欠薪入罪……2月25日,(八)。一项项最新修改,体现着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一条条最新规定,彰显着保护民生的立法原则。
死刑:首次取消现有罪名
自今年5月1日起,13个经济性非暴力犯罪将不会再判处死刑,我国死刑罪名将由68个减至55个。这是刑法修正案(八)中最引人注目的一项修改。
这13项罪名是:走私文物罪,走私贵重金属罪,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盗窃罪,传授犯罪方法罪,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罪。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郎胜说,我国死刑罪名虽然比较多,但在死刑的具体运用、具体执行上,掌握还是很严格的。为进一步严格控制和慎用死刑,全国人大常委会此前专门把死刑核准权收归最高人民法院。这次又减少13个死刑罪名,占中国刑法死刑罪名的近五分之一。“应该说,我们迈出的步子是很大的。”
醉驾飙车:危险驾驶首次入罪
醉酒驾驶机动车和在城区飙车,是人们深恶痛绝的两大“马路杀手”。刑法修正案(八)对此作出了回应,醉驾、飙车等危险驾驶行为正式入罪。
修正后的刑法明确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我国现行刑法中规定有交通肇事罪,但必须是行为人造成严重过失才给予刑事处罚。这次关于“危险驾驶”的定罪,改变了“肇事后再处罚”的方式,不管是否造成后果,只要有危险驾驶行为都予以处罚。
食品安全:加重刑罚
此次刑法修改,在食品安全犯罪规定中增加了一个适用条件,即除了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外,“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也将处以相关刑罚。
修正后的刑法,删除了“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中的“拘役”,这意味着食品安全犯罪最低刑罚将变为有期徒刑;对于罚金,只提出“并处罚金”,没有规定具体数额,这也为从经济上加大处罚力度提供了操作空间。
此外,修正后的刑法,单独列明了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渎职的刑事责任,进一步强化了对食品安全这一重大民生问题的保护,体现了此次刑法修改的主线和意图。
恶意欠薪:拒付报酬正式列罪
针对“恶意欠薪”行为,刑法修正案(八)作出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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