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文化部正式发布新版《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其中增加对网游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等规定,并对部分违规情况加大处罚力度。该规定将于4月1日起施行。3月28日,记者从省文化厅了解到,针对新规,四川省将于4月中旬出台与其对应的《甘肃省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实施细则》,并且建立非法网络文化企业和产品“黑名单”。
下放审批执法权限
针对新规内容,省文化厅市场处相关负责人表示,新规定从网络文化市场发展的实际出发,兼顾了市场繁荣和秩序规范两方面,突出表现在:互联网文化范围得以延伸和扩展;还增加了音乐、娱乐。既做到对网络文化的全链条管理,不遗漏、不缺位,同时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等的要求依法行政;其次,将互联网文化经营单位的审批权限和综合执法权限的管理层级进行下放;对互联网文化单位的主体准入、内容管理、经营规范及违法处罚等做了具体规定。
细化明确全程监管
在监督管理方面,网络文化成为了重点,过去主要监管作为终端的网吧,现在入口、出口、终端都要进行监管;过去是由文化部审批,现在下放到省一级,县以上有关部门有权监管。同时,违规细则也由5条扩展到11条,使操作依据更细化、明确。准入注册资金由过去的最低是100万,到现在申请从事网络游戏经营活动的应当具备不低于1000万元的注册资金等方面都有了较大的修改与补充。
全省开展相关企业摸底
据悉,根据新规定,今年省文化厅将对相关企业进行了解摸底工作。同时将甘肃网络文化企业营利性非营利性的,统一管理,要求营利性的企业单位必须由文化厅进行审批,非营利性的企业要前往备案。同时将加强日常监管机制,除了更大限度地发挥举报热线12318的作用,甘肃还将建立非法网络文化企业和产品“黑名单”,上报文化部并发布。随着网络文化管理工作的深化和细化,网络文化的市场环境将更加规范,网络文化产业将更加繁荣发展。
背景阅读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和普及,网络文化对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和社会生活的影响日益增强,已成为主流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网络文化发展中也还存在着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优秀的网络文化产品生产供给不足,有害及低俗信息屡禁不绝,网络监管手段不足,管理水平有待提高等。为适应网络文化市场发展及管理工作需要,近日,文化部发布了新修订的《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并配套发布了《文化部关于实施新修订〈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新闻推荐
【据新华社电】2010-2011赛季全国男排联赛A组季军争夺战首回合29日在八一株洲男排主场进行,结果八一队直落三局,以25比22、25比13和25比17战胜了山东高速男排,抢占先机。&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