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金真
广东省茂名市前市委书记罗荫国在落马短短的一个月之内,已经全面崩溃,交待出来100多名处级以上官员。(3月28日《瞭望东方周刊》)
罗荫国在任茂名市委书记期间,披着廉政的外衣,抓反腐倡廉工作“兢兢业业”,并坚持做到“四亲自”:亲自部署重要工作,亲自过问重大问题,亲自协调重点环节,亲自督办重要案件。具有戏剧效果的是,最后他“亲自”栽进了监狱。
罗荫国的“反腐事业”并没有因入狱而画上句号。罗荫国的“疾贪如仇”可谓有连续性,即便带了手铐,仍在为反腐事业做着大贡献:被带走一个月后,他便供出了100多名处级以上干部。这就叫“拔出萝卜带出泥”!
那么,拔出了罗荫国这个“萝卜”,又带出这么多泥之后该怎么办呢?对这100多名官员决不能限于党内处分或内部处理,否则如同隔靴搔痒,达不到治贪反腐的目的,而且容易给一些贪官吃下定心丸,认为反腐败就像一阵风,走走过场、摆摆样子而已。应该“宜将剩勇追穷寇”,扩大战果,把这100多名官员当作瓜藤,顺藤摸瓜,把那些贪腐的“瓜”全部摘除。无论“摘”到谁,一律以法处置。如果因涉及面广而中途罢手,无疑会让那些未被“摸到的瓜”心中窃喜。这样不但会让大贪官溜掉,还容易养痈为患,使一些小贪官坐大坐强,成为新的“罗荫国”。
落网前,罗荫国身兼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组长三职。在茂名,他拥有最高权力。而茂名的廉政建设做法,正是依托他的权力,对全市官员们的权力进行层层限制、监控。而他自己就是一个无人监管的腐败之官。由此可以看出,“权力反腐”是靠不住的。如果这样的“一把手”是个好官还行,如果这个“一把手”就是贪腐的坏官,那么,他会借用反贪腐的权力“黑吃黑”,收取更多贪官的钱财而肥己之囊,成为贪官的“保护伞”,而且会因怕“拔出萝卜带出泥”或“东窗事发”以各种名义对贪腐案件进行插手,对举报者和反贪人士进行打击报复。罗荫国就是这么做的。
要更好地扼制官员的腐败,必须进行制度反腐、司法反腐与群众监督有机结合起来。为此,政府做事应该公开透明,为百姓监督提供方便。
目前,广东省鼓励实名举报,发展网络上的举报受理机制,实行举报奖励。笔者认为,奖励的数额最好按贪官非法收入的百分比来“兑奖”。这样,会大大提高举报者的积极性,让贪官感到处处都有监视的眼睛,让其不敢贪、不能贪,贪了就会像萝卜一样被拔出来……
(来源:3月30日四川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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