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日子,有个商场饰品部搞促销活动,摆出了各种各样的仿真首饰。
我看中一款银色项链,只要38元,所以就买了下来。销售员小姐还承诺说:保证永不褪色,3个月内有质量问题包退换。
一个朋友带着女儿到家里作客,小姑娘见那条项链很精致,便拿起来欣赏,一副爱不释手的样子。看她喜欢,我就把项链送给她了。小姑娘当时就将项链戴在脖子上,高兴得不得了。
一个月后,我在朋友家再次见到那条项链时,它已不在小姑娘脖子上,而是被随手扔在书桌的一角。只见整条链子已失去原有的银亮光泽,乌暗暗的,很难看。
本来自己对那三十几块钱也并不怎么上心,但想起那天的尴尬,心里就忿忿不平:明明说的永不褪色,现在可把我的脸都给褪光了!
由于项链明显是质量问题,又在包退换期内,于是我拿上项链直接找到商场饰品部一位女负责人,要求退货。负责人讲项链不能退换,还解释说搞活动的商品一律不换不退,是“行规”。
我说:“可当时你们的销售人员说好3个月内有质量问题包退换的呀。”可她还是强调“行规”。
看我一直坚持要退货,负责人有些不耐烦了,说活动早就搞完了,没法退换了,话语间还流露出略带轻蔑的神态,似乎在说:不过就二三十块钱,至于这么较真吗?
看协商不成,我拨打了消协的电话,道明相关情况。
消协工作人员马上打电话给该商场相关负责人。最终,事情算是得到圆满解决,退了货,我得到全额赔偿。
想以前,在遇到这种小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时,很多时候都自认倒霉,觉得小钱是基本可以忽略的“小权”,有追索小权的那份时间和精力不如干点别的事更划算。从那以后,我意识到小权也是权,只要是自己的权利就要全力维护。
我想,那些出售不合格产品的商家经过我们消费者的“敲打”,倘若有心改进,一定会大力提升产品质量,从而赢得更多消费者的心,如果视之无所谓,必失人心、市场,迟早会走入末路的。
消费者全力维权,从某种意义上讲,就是让企业知道“上帝”惹不起,这样,他们才会越来越重视产品质量,从而提供给我们更好的优质产品,让人们享受更和谐的品质生活。
文章中中国消费者“质量文化”的缺失对自主产业发展带来阻滞和给消费者自己带来烦恼的说法,真值得我们好好思量。有时候,我们埋怨某些国产品牌“差火”时,是不是也该反省一下我们“差不多”“将就用”的消费行为呢?
面对商品质量问题,“有容乃大”的精神并不值得推崇,反而“斤斤计较”、“小心眼”才算是大境界。香港有则公益广告,其中有一句:“消费权益在你手,据理力争要开口!”的确,“上帝”不该扮演姑息者角色,消费品有了质量问题,据理力争,不仅维护了消费者自己的权益,也体现了消费者的社会责任。正是香港居民这种“据理力争要开口”的意识和觉悟,帮助造就了“香港制造”的良好口碑和“东方之珠”发达的市场经济和比较健康的消费环境。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各类企业产品质量不断提升,许多产品数量已经跻身世界工业品前列,质量也越来越得到用户和消费者的认可。但不容我们回避的现实是,近年来,不少衣食住行的龙头企业,其产品质量也频频出现问题,大到楼盘、汽车,小到奶粉、饺子等等,因产品质量而导致侵害消费者生命安全的现象实在是触目惊心。假冒伪劣产品给广大消费者带来深深伤痛的同时,一些曾为国人争光的民族企业遭遇信任危机后,甚至永失品牌,退出市场。
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到今天,人们已摆脱了产品匮乏的阴影,而对于消费品质量的重视已达到相当高的程度。而消费者维权意识的进一步苏醒,不仅可以敦促企业追求更高的产品质量,促进品牌的发展,更是我们维护自身生活品质的一面“盾牌”,因为归根到底,所有的产品都是为消费而生产,都与消费者生活息息相关。
民生与消费密不可分,民生与消费实为一体,只有提高消费品质量,才能让经济发展的成果真正惠及民众。当我们对产品质量不再忧心忡忡、不再心有余悸,促进消费、扩大内需也就顺理成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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