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问题事关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是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因素。人口发展作为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以及相关产业发展的基础,在省会城市中心区——城关区,显得尤为重要。自实行计划生育以来,城关区累计少出生30万人,育龄妇女的总和生育率已降至更替水平以下,人口再生产类型进入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的新阶段。但受经济社会发展和中心城区的辐射带动效应影响,“十二五”及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城关区将面临因人口机械变动导致的常住人口急速增加、流动人口的大量涌入导致现居住人口膨胀、生育旺盛期妇女结构性增加等导致的出生人口逐年增大三大因素带来的人口总量持续增长的巨大压力;部分群众生育观念尚未根本转变,稳定低生育水平难度大;出生缺陷发生率较高,人口素质总体水平不高;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升高,人口安全隐患严重;流动和迁移人口持续增加,管理和服务缺乏有效手段等都对城关区人口计生工作提出了严峻挑战,也是亟待破解的社会难题,那么,城关区是如何破解这一难题的呢?
总体部署
“3456”总体部署助推人口计生跨越发展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省人口计生的工作重点是,生殖健康走进家庭行动、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体制机制创新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公共服务均等化、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建设示范。而作为中心城区——城关区,承担着全省二十分之一的常住人口、十分之一的流动人口,全市三分之一常住人口、二分之一的流动人口的大区,今年城关区配套出台了一系列刚性文件,目的就是加快推动狭义计生向广义人口转变、推动区属管理服务型向区域服务管理型转变、推动传统行政管理向现代信息管理转变、推动基本服务向民生惠及转变,确保经济高速发展、人口低水平增长,力争人口计生工作巩固全市第一、保持全省一流、创出全国品牌,为加快推进城关率先跨越发展营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人口计生工作的任务艰巨而繁重,为给全区“率先科学发展,建设首善之区”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城关区计生局对今后的工作作出了“3456”总体部署,即:“3为”,人口计生为广大居民提供计生公共服务均等化;人口计生为社会管理奠定基础和提供保障;人口计生工作为首善之区建设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4转变”,小计生到大人口的转变即由狭义计生向广义人口转变;区属管理型服务到区域服务管理型转变;传统手段管理到信息手段管理转变;户籍地管理为主到常住地管理为主转变。
“5大服务格局”,即以决策支持为核心,构建人口计生“大联动”格局、以创新宣传为手段,营造人口计生“大宣传”格局、适应均等化要求,构建“大服务”格局、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形成以“大活动”促工作格局、以管理服务体制机制建设为统揽,构建服务管理“大保障”体系工作格局。
“6示范”,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信息平台建设示范;街道社区人口与社会长效管理服务模式示范;流动人口计生关怀与服务示范;婚前介入与一站式服务示范;计生文化及其宣传示范;计生惠民工程示范。
基层基础
全面提升人口计生工作整体水平
为适应新形势下的人口计生工作,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全面加强城关区人口计生工作,实现城关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今年,城关区以建立基本公共服务网络体系,奠定均等化服务的良好基础,加强基础建设,打造特色品牌,全面提升人口计生工作整体水平,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工作。
一是按照“三图、两卡、两册、三系统、人口信息变动反馈单”(三图即区域人口布局图、人口和社会管理责任网络图、楼层分布图;两册即常住人口登记册和流动人口登记册;两卡即常住已婚育妇卡和流动已婚育妇卡;三系统即P&WIS、GPL和城关区房屋管理软件),在全区24个街道统一规范,建立人口信息采集动态长效机制,为全区社会管理创新做出贡献。
二是对“城关区人口和计划生育集成办公平台”进行升级,增加新的应用模块,提升软件的服务功能。在已有的P&WIS之上,实现“以房管人”模式下的人口三维的图形化和网格化管理。
三是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在辖区街道配齐配强人口计生工作力量,今年每个社区(村)必须配备一名正式编制人员作为人口计生工作专职干部。各社区充分发挥楼(院)长在人口管理中的作用。建立选人用人机制和基层工作人员奖惩激励办法,完善《城关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工作人员奖惩激励办法》,调动基层专干的工作积极性,稳定人口计生基层力量。
四是规范村(居)自治活动。按照《甘肃省乡镇(街道)和村级(社区)计划生育协会工作规范(试点)》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基层计划生育协会各项工作职责,改进工作思路,转变工作方法,发挥社区(村)对群众生产、生活、生产最知情的优势,积极开展计划生育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活动,大力开展生育关怀行动,全面实施计划生育三项制度,加大生育关怀基金滚动运行力度,加快全区村居民自治进程。做到活动、宣传、文档的规范到位。在流动人口聚集区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
五是实施基本公共服务信息管理工程。以甘肃省全员人口管理信息系统(P&WIS)、甘肃省全员流动人口管理信息系统(GPL)为基础,以“集成平台”为依托,以人口计生政务专网为通道,开发研制“城关区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实现计划生育服务信息、街道登记服务信息和其他部门服务信息的交换共享,实现数据永久保存,构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管理的技术支撑体系。
创新宣传
开辟人口计生宣传多元化渠道
2011年城关区人口计生工作的目标任务是: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0.36‰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4.7‰以内;城市、农村、流动人口符合政策生育率分别达到98%、95%和85%以上。积极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工作,开展“生殖健康服务进家庭”行动和构建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政策体系。
由此看来,人口计生工作的任务依然比较繁重,这就要求人人都要对人口计生工作有参与的主动性。所以,要想使人口计生工作深入人心,就必须广泛宣传,让大家熟知人口计生工作的方针政策以及各项惠民措施。
巩固社会宣传。刷新更新宣传墙、宣传栏、固定宣传标语,积极打造人口文化广场、文化大院,建立人口文化书屋、人口文化图书角等,建立街道社区文化宣传队伍,发挥好婚育学校作用,积极组织村专干、自管小组长及技术服务人员开展访视工作,强化“面对面”宣传,巩固提升传统宣传形式和内容。
扩大媒体宣传。利用人流聚集区电子显示屏,定时宣传计划生育的政策法规和相关知识;利用电视、网络、报纸、刊物等媒体进行多角度、全方位、广覆盖、众受益的宣传。
加强流动宣传。在市场、商场、广场等人口聚集区利用节假日开展流动宣传活动,利用流动宣传车、流动宣传岗、流动宣传员进行定时定点宣传,确保计划生育政策法规、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生殖保健、计生阳光热线等内容深入人心,提倡创新宣传。
实施“三个一”创新宣传工程,即:编印《城关人口》理论版,《人口文化与生活》、《人口文化与养生》实用版等一系列图书,让人口与生育文化的宣传系列化、规范化;成立一支相对固定的人口文化宣传队,探索人口文化宣传走群众喜闻乐见的路子;打造禾沐佳人口文化网站这一网络窗口,全面融合人口文化与传统文化,开辟人口计生文化宣传多元化渠道。
同时,由区人口局牵头,区就业局、各街道、各社区配合,设立区、街道、社区流动人口服务热线、投诉热线和信箱,在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客运站和大中型建筑工地设立宣传资料发放点,不断创新宣传方式,加大流动人口聚集区人口文化的宣传力度。区就业局和有条件的街道、社区每季度针对流动人口举办就业、务工、生产技能等培训班;街道、社区每季度开展一期人口计生政策法规知识培训和生殖健康知识的培训。
大服务格局
承接均等化服务任务
城关区人口和计生工作以整合联动为保证,以宣传教育为前提,以公共服务为载体,以利益导向为支撑,以长效机制为基础,全力构建“大联动、大宣传、大服务、大活动、大保障”格局,充分发挥人口计生在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为人口计生公共服务均等化提供支撑。
投入200万元,建立由区计划生育服务站为龙头,南北两山、城市服务分站为支撑,街道计划生育服务室为基础,社区(村)服务点和流动服务为补充的四级连锁服务体系,发挥街道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计划生育职能,搞好与街道服务室的衔接配合。
打造县级计生服务站,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参与、创新体制、盘活资源、免费补贴”的原则,提升区服务站的服务水平,分步启动服务站的各类免费服务项目,开设特色门诊,一年内将区服务站打造成为全省一流的县级计划生育服务站,发挥好中心带动作用。
建立计生服务分站。按照与有实力、有信誉、有意愿的医院、街道卫生服务中心联建的思路,建立城关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青白石、伏龙坪、雁滩、东部、黄河北、中心城区等分站,实现流动人口和常住人口的计划生育环孕情检查、生殖健康和妇女病普查普治等工作全覆盖。
建立街道计生服务室。按照街道为主、职能重置、全面覆盖的原则,在24个街道计生服务中心设立服务室,承担辖区内计生宣传、咨询、建档建卡、免费药具发放及随访等工作,为人口计生以及生殖健康进家庭和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建立服务网底。
实施婚姻登记介入服务。联合卫生、民政、计生等部门打造婚姻登记服务中心,实现婚前介入与“一站式”服务相结合,提升国优区计生服务工作水平。
为民服务
四级连锁服务体现人文关怀
人口计生工作,应该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的原则。始终把广大人民群众的长远利益、基本需求、满意程度作为人口计生工作的出发点,更加注重宣传倡导、利益引导、服务关怀、素质提高和人的全面发展,把计生公共服务作为民生工作落到实处。
按照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方案要求,以“三年三为主,三年三步走,率先实现均等化”的总体部署,开展系列化连锁服务。一是中心站以技术服务为主,检查为辅,宣传教育为基础,发挥龙头带动作用。主要开展计划生育免费项目技术服务、妇女病普查、免费孕前优生检测等,承担全区生殖保健知识普及的指导任务。
二是南北两山和城市分站以检查为主,技术服务为辅,咨询服务为基础,发挥服务支撑作用。主要开展常见妇女病、环孕情检查,承担部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建立居民生殖健康档案,设立生殖保健服务咨询室,开展生殖健康咨询服务。
三是街道服务室以宣传教育为主,咨询服务为辅,协调跟进为基础,主要开展传播、倡导、教育、咨询服务等工作。
四是社区(村)服务点、卫生服务站以跟踪访视为主,流动服务为辅,健全咨询档案为基础,发挥基层网底作用,主要开展宣传发动、民意调查、人员组织等工作。
开展居家式免费或低偿计生服务。区服务站设立“家庭婚育保健服务中心”,街道以服务室为依托建立“家庭婚育保健服务站”,开展“生殖健康知识”进家庭、生殖健康检查及生殖健康访视服务进家庭活动。围绕婚、孕、育及生殖保健,为群众提供温馨、便捷、居家式非医院化的免费或低偿服务。
开展免费避孕药具发放和随访服务。街道服务室负责辖区内计生宣传、咨询、药具管理发放及随访等工作;所有社区(村)、流动人口集中的居民小区、市场、车站、工地设立药具发放点或药具发放机,药具点设立和药具管理发放情况纳入街道目标考核中;把药具免费发放服务终端延伸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并指定1名医生负责药具发放、随访和咨询服务工作。
逐步开展计划生育免费服务。对凡居住在城关区30日以上,本人持身份证或有效证件的已婚育龄妇女,按群众自愿原则有计划分层提供免费放取宫内节育器、结扎(输卵管绝育术、输精管绝育术)、人工流产、引产、皮埋、环孕情检查等服务。
街道、社区建立流动人口服务档案,对所有流动人口享受的免费服务实行登记。由街道计生中心、社区计生专干负责流动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的审核、登记和为其他部门出具证明的工作。街道计生中心负责本街道的流动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情况汇总上报工作。
2011年城关区人口计生亮点培育
实施“个十百千万”
双培育示范工程
打造5个具有国家级水平的示范化社区,建立5个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分站;打造10个省级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示范化社区,树立10个宣传服务品牌;打造100个管理示范楼院,建立100个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示范点;开展1000个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妇女救助活动,建立1000人计生宣传服务队伍;实施10000名育龄妇女生殖保健免费服务行动,实施10000名出生缺陷干预工程。通过双培育示范工程,使全区处处有亮点,各级有示范,全面提升人口计生工作的整体水平。
打造四个特色工作
打造“乐业雁居”工程。以流动人口公共服务均等化为主题,发挥雁北街道北面滩村社区流动人口聚集的优势,开辟计划生育生殖保健服务室、活动室、大讲堂,为流动人口提供温馨、便捷、一体化的服务,率先在全区实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
打造“人口文化博览苑”
利用区域资源,与相关单位联手打造人口文化博览苑,将生殖健康上升到人口文化的高度,通过标本室、动态展示厅、静态展览室等多种形式,形成全省乃至全国知名的人口文化宣传品牌。
打造“流动人口一体化分站”
在流动人口聚集的兰新市场设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体化服务分站。融流动人口信息采集、政策咨询、环孕情检测、技术服务、协会自治等为一体,使计划生育服务做到广覆盖,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打造省级流动人口
服务均等化示范街道
通过实现八个均等化,即宣传教育服务均等化、计划生育免费项目和生殖健康服务均等化、避孕药具发放和随访均等化、生育政策服务均等化、生育关怀服务均等化、信息服务均等化、联动服务均等化、便民维权服务均等化,力争在年内基本建成覆盖辖区、功能完善、分布合理、管理有效、水平适度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格局,率先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多元化供给机制,实现辖区流动人口与城市居民平等享有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
城关区人口和
计划生育利益导向
二十条暂行规定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和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建设要求,在全面落实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规定的基础上,结合城关区实际,特制定《城关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利益导向二十条暂行规定》。
第一条 计划生育伤残家庭特别扶助专项资金在国家省市扶助800元的基础上,上调至1200元。
第二条 计划生育死亡家庭特别扶助专项资金在国家省市扶助1200元的基础上,上调至1500元。
第三条 每年按照50%的增速,逐年增加计划生育特困家庭奖励资金享受户数,户均救助资金2000元。
第四条 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专项资金在国家省市奖励720元的基础上,上调至1000元。
第五条 农村二女结扎户父母养老储蓄在1200元标准的基础上,上调至1500元。
第六条 当年农村两女户结扎奖励在省市3000元标准的基础上,上调至5000元。
第七条 农村独生子女领证户父母养老储蓄在600元标准的基础上,上调至1500元。
第八条 城市下岗职工、无业居民及农村独生子女领证户每户每年落实120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第九条 农村生育第一个子女后,当年及时主动采取长效避孕措施的,一次性奖励2000元。
第十条 农村生育第二个子女后,当年及时主动采取绝育措施的,一次性奖励1000元。
第十一条 农村“两户”家庭子女考入高等院校本科(全日制国民教育)的一次性奖励10000元;考入大专(全日制国民教育)的一次性奖励5000元;完成高中、职高学业的一次性奖励2000元。
第十二条 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两户”特困家庭,每年救助50户,户均救助1000元。
第十三条 建立春节慰问计划生育困难家庭长效制度,户均慰问金500元。
第十四条 全面落实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制度,每年承担1000户计划生育特困家庭意外伤害保险费,户均30元。
第十五条 建立独生子女重大疾病救助“绿色通道”,独生子女因患重大疾病(白血病、恶性肿瘤等)给家庭造成特别困难的,由区民政局优先纳入大病医疗救助范围,人口局再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救助。
第十六条 城市独生子女特困家庭,凡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全部纳入城关区“虚拟养老院”B类服务范围。
第十七条 实施南北两山计划生育“两户”特困家庭脱贫帮扶工程,每年从南北两山选择10户,由区农水局、林业局、科技局从种植业、养殖业等方面进行重点帮扶,确保两年内脱贫。
第十八条 将符合城市低保条件的城市失业人员中的独生子女户,及时纳入低保范围;对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两户”家庭,在其家庭享受低保待遇的基础上按低保标准上浮30%发放保障金。
第十九条 对农村“两户”家庭由区人社局优先提供就业信息、职业技能培训,优先纳入城乡统筹公共就业服务范围;在医疗保险中,农村“两户”家庭个人负担的医疗保险费由区财政予以补贴。
第二十条 在新农村建设和城中村改造中,对农村和城中村“两户”家庭的住房面积和补贴资金均按上浮20%的标准施行。
城关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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