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南京4月3日电(记者 顾烨)从今年9月开始,包括流动人口子女在内的南京市17万在符合助学券兑现条件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幼儿,将按照每人每年2000元标准享受政府发放的“幼儿助学券”。
南京市教育局局长吴晓茅说,每年秋季开学时,具备兑现助学券资格的幼儿园在幼儿园(托班除外)提出助学券申请,每人每年都将获得面值2000元“幼儿助学券”,并在缴纳保育教育费时直接抵冲扣除。
南京对享受幼儿助学券的幼儿园设置了“门槛”:达到南京市幼儿园设置标准的公办、民办幼儿园须具备兑现幼儿助学券资质;达到江苏省幼儿园设置标准、尚未领证的幼儿园,也可以兑现幼儿助学券。部分满足“无安全隐患,有教师,有教室和活动场地”条件,尚在筹备达“省标”,并承诺两年内达标的幼儿园,经各区县相关部门审核认定,并向社会公示后,准予兑换幼儿助学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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