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南方日报》报道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本月11日对全国首例互联网不兼容案作出公开宣判,360对金山网盾商品信誉诋毁及强行卸载等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法院判令360立即停止一切不正当竞争行为,公开作出说明消除影响并赔款30万元,并连续7天在360官方网站首页刊登说明消除对金山网盾的负面影响。
法院表示,360安全卫士在用户被引导进行卸载金山网盾后,采用了破坏性的方式删除金山网盾,主观恶意明显。法院认定360安全卫士违反了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构成不正当竞争。
据了解,这是法院首次认定360恶意误导用户卸载竞争对手软件,再次给屡次作恶的杀毒软件企业敲响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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