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新华社消息 发展改革委近日下发通知,严禁各地擅自出台优惠电价。
发展改革委在一份关于整顿规范电价秩序的通知中称,“凡是未经我委批准,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超越价格管理权限,擅自制定调整电价管理政策,自行出台并实施优惠电价措施的;未经我委、国家电监会、国家能源局批准,擅自开展大用户直供电试点,或者以其他名义变相降低企业用电价格的,要立即停止执行。”发展改革委强调,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继续出台优惠电价措施,阻挠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节能减排措施落实的地方和部门,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财政部24日发布消息:经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审议并报国务院批准,自2011年7月1日起,我国将大幅下调汽油、柴油、航空煤油和燃料油的进口关税,其中柴油、航空煤油将以零关税进口。
据介绍,这次降税共涉及33个税目商品,以能源、原材料为主,这是在今年初已对600多种商品实施较低进口暂定关税基础上的又一次力度较大的降税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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