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7月25日电(记者 林红梅)近日雷暴天气频发,对民航航班正常运营造成较大影响。中国民航局副局长夏兴华要求民航各单位落实五项具体措施,应对航班延误。民航局运输司和公安局将尽快出台有关规定,告知航班延误时,旅客应有的权利和义务。
夏兴华25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民航局近期向民航各单位提出了五项具体措施如下:
一是要加强航班运行的组织和协调。以民航局空管局运行管理中心为平台,加强对全国航班运行的组织和协调,各地区日常航班运行协调工作以各地区空管局的运行控制中心为平台组织实施,各省、市所在地以机场指挥中心或空管分局为平台组织协调航班运行。各地区管理局、监管局值班领导要到地区空管局的运行控制中心、机场指挥中心或空管分局现场值班,指导协调处置航班延误等问题,发挥地区管理局、监管局在安全生产中的组织协调作用。
二是认真落实航空公司放行的主体责任。航空公司是飞行安全的责任主体,对航班的飞行安排有最后决定权和处置权,在遇到对飞行有影响的天气时,由航空公司决定飞机是否起飞。空管要向飞行提供气象、情报信息,对实时飞行进行监控,提供飞行间隔,科学地实施流量管理,最大限度地利用空域资源,确保空中交通安全。
三是确保信息畅通。要疏通航空公司与旅客的信息传递渠道,遇有航班大面积延误时,航空公司要及时利用呼叫中心,把航班延误信息传递给旅客。机场要将空管、航空公司有关信息汇总整合后统一对外发布。空管系统要主动与军方协调沟通,及时申请使用临时航线。
四是切实做好航班延误的其他相关工作。运输司和公安局要尽快出台有关规定,告知旅客应有的权利和义务。各机场要组建“红马甲”巡视服务队,承担起为旅客服务和对相关单位出现问题后进行协调的责任。
五是提高飞行员处置能力。航空公司要加大复杂天气下的绕飞训练,加快培养具备二类盲降资质飞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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