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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日,有市民到华侨路的南京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惊讶发现:婚前房产加名,暂时不用缴纳契税了!“前两天不是还说没明确,不一定的吗?怎么现在又说法变了?”实际上,短短不到一周时间,关于婚前房产收税问题,南京已经换了3个不同的说法。这让市民们感觉有点“无所适从”。
8月23日,南京市地税局:今天就开始征收
8月23日,记者采访南京市地税局有关负责人时,对方表示:“确实从今天开始征收。”他解释说,夫妻婚后要对婚前房产加名,这属于房屋权属发生转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一条,只要变更房屋权属,就得征收契税。
多家媒体均报道了此事,至此“南京地税局表态加名要收契税”,在全国引发轩然大波。
8月24日,南京市地税局:等总局文件
到了8月24日,税务部门突然“改口”。当天记者接到了南京市地税局发来的一份通稿,“一切解答以通稿内容为准。”通稿中说,“市地税局已积极向上级税务机关反映。”
据了解,税务总局正在着手研究具体意见,待正式意见明确后,地税部门将按上级规定执行。
8月25日,税务总局:短期内恐不推行
8月25日,事情又有了新变化。媒体报道称,针对南京地税局表态要等待税务总局文件的说法,税务总局方面回应:“暂时未听说内部着手研究该政策实施意见。”
税务总局方面还表示:“南京房产证加名征契税,属于地方政府税收行为,短期来看,恐怕不可能在全国范围内推行类似政策。”不难推断,南京等地的做法,或已遭到税务总局内部“否定”。
8月28日,房产交易人员:暂不征收
记者欲就税务总局的这番说法再次征询南京市地税局的意见,记者始终未能联系上地税局有关负责人。但就在28日,南京市房产局工作人员的说法已经“变”了。28日下午,记者再次来到华侨路房地产交易大厅三楼的契税窗口,就征税一事再次咨询。窗口工作人员却给出了与上次截然不同的说法:“现在肯定是不收。至于以后收不收,以上面的文件为准。”
据中国经济网
■相关回应
国税总局和财政部调研后将统一说法
事实上,各地不仅在是否征税的问题上存有不同理解。据了解,国税总局和财政部目前正就此项涉税行为的法规解释征求意见调研,未来将对现在地方各异的说法进行统一。
针对“加名税”政策前后不统一的现象,一位江苏地区地税局人士对记者指出,婚前房产加名是否构成实质的产权变更,将是决定征税是否合规的关键。该人士对此颇为无奈,“其实我们也是希望以后最好干脆都别收了,否则工作量大大增加。” 据中国经济网
■专家说法
决策欠缺科学性 法律授予裁量权过大
东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顾大松认为,地税部门在这次事件中一再改口,将自己推上了舆论风口浪尖的尴尬位置,直接原因是决策缺乏科学性,根源在于法律授予税务机关的裁量权过大。
顾大松认为,地税部门完全可以事先向公众征询意见,在取得公众的理解和支持后再开征不迟。“给房产证加名字,本来有些人心里就是有情绪的,再加上地税部门突然在婚姻法司法新解释出台之后就立刻表示要开征,强硬和‘猴急\’引发民意的汹涌而至,并不为奇。”在法律授予税务机关较大裁量权的前提下,如何将这个权用好更值得地税部门深思。 据中国经济网
■新闻评论
税收在“规定”之外还该有“伦理”
这几天“月饼税”和“婚前房产证加名税”成为热点。有评论说,这听起来就很荒唐,这是见缝插针,与民争利;税务部门则说,这是老百姓不明真相,大惊小怪。
既然能找到法律依据,人家这税似乎也就收得。而民众持有不满,除了当下整体税负较重、纳税人享受权益不足之外,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就是“收税不确定感”——大家不知道,到底在哪些环节“有些部门”还可以见缝插针地坐地收税;可不可以收税、按怎样的比例收,解释权又到底在谁手里。
税收,是任何一个现代国家,都需要严肃对待的公共事务。重塑税收伦理,时不我待,这也是理顺民心的重要内容。刚性的税收政策,尽量让利于民,给民众一个弹性的生活空间;而不是弹性的税收条款,总是与民争利——唯有如此,纳税人的尊严与权利,才可以被充分地保障。
据《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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