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知识有限,不知道铬渣是啥东西,为何致命,但“剧毒”二字尚能辨真,所以才十分关注“铬渣污染水”事件。因为此事让大家普遍有一种不安全感,不管你是不是身在云南,还是甘肃,喝的是珠江水还是黄河水。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此事发生后,政府相关部门的处置基本上令人满意,也没有因为消息和态度的云遮雾罩,让众人产生不必要的恐慌。可以说,在一些类似事件的事后处置方面,这一事件几乎可以成为一个范本。但我们,不能因此而放弃追问和思考。
调查结果显示,“非法倾倒的铬渣系与云南省陆良化工实业有限公司签订协议、承运该公司的铬渣到贵州进行处理的两名承运人所为。两人在承运铬渣过程中,受节省运输费用的眼前利益驱动,共在麒麟区三宝镇、茨营乡、越州镇的山上倾倒铬渣140余车,共计5222.38吨。目前,两人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这看起来似乎是一种个人行为,但经不起深究。
剧毒物资,其运输和交接怎么可以如此随便?按道理,这边出厂多少,那边的处理厂就应该接受多少,出厂进厂应该有严格的交接记录和报备,数量上必须要对得上才行。但为什么140余车剧毒物资出厂后,再无人追问其下落?还有,剧毒物品的运输,怎么就可以轻易交给私人运输,难道这种特殊的责任重大的承运行为不需要任何资质?而所有这一切发生时,当地的安监和环保部门在做什么?
污染已经造成。现在追问此前制度上的缺陷,虽然可以亡羊补牢提醒类似企业加强剧毒物品的运输管理,但却不能改变已经发生的事实。消息称“六价铬对环境有持久危险性”,那么,这起事件就需要我们长期的持续的关注——因为我们希望无害化处理和环境监测也能长期进行下去,确保周边居民和下游群众的饮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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