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9月13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四川省将从今年起试行5年一周期的教师资格定期登记制度,并将从今年启动“国标、省考、县聘、校用”的教师准入和管理制度改革,此举标志着实行了10余年的教师资格制度将告别“终身制”。同时,持有教师资格证又未从事教育工作者也列入考核范围。
五年一“审”
确保师资质量
据了解,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实行后,从今年开始未从事教育工作的持证者注册时,须书面提供5年来学习进修情况。从事教育工作的持证者,每满5年须向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供继续教育学分登记情况,以及年度考核情况,考核达标才能予以注册。并且,在中小学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必须依法取得教师资格,严格掌握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和标准。未按省教育厅批准或未按规定学制和课程计划培养的学生,均不能作为师范类专业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非师范类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必须在省教育厅认定的教师教育机构修学规定的教师教育课程,并经过规范的教育实习,经考试考核合格后,方可申请教师资格证。违背《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的,一律撤销教师资格。
五年内彻底解决
代课教师问题
同时,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四川省将采取有力措施,分类分批地争取在五年内彻底解决代课教师问题。健全省市县三级教育督导机制,把教师编制的落实纳入政府教育督导,督促各级政府足额、按要求落实教师编制。不出现有编不补,有编不兑现工资的情况。同时,加强县区教育局在教师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发挥教育主管部门的职能,掌握教师配置在学科结构需求的前提下,在教师补充、流动等环节上进行科学配置与管理。
新进教师须参加
全省统一考试
按照等级制度的要求,四川省将规范教师招考制度,继续加快推进中小学教师聘用制,按照资格准入、公开招聘、择优聘任、严格考核、合同管理的原则,积极推行中小学教师聘任制度,严把教师“入口关”,新进教师必须参加由省教育厅等部门统一组织的教师招考考试。学校与教师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实行教师告诫制度,对聘期内不能履行聘任合同的,先进行告诫,要求限期改正,告诫期满仍不能达到合同要求的予以解聘。把教师聘任制与教师资格制度结合起来,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学校可以面向社会招聘具有教师资格的人员从教。对不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坚决予以辞退,压缩学校非教学人员。
实行资格定期注册制度
从事教育工作的持证者 每满5年须向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供继续教育学分登记情况,以及年度考核情况,考核达标才能予以注册。
未从事教育工作的持证者 在注册时,须书面提供5年来学习进修情况。
规范招考制度
新进教师必须参加由省教育厅等部门统一组织的教师招考考试。学校与教师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实行告诫制度
对聘期内不能履行聘任合同的,先进行告诫,要求限期改正,告诫期满仍不能达到合同要求的予以解聘。把教师聘任制与教师资格制度结合起来,对不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坚决予以辞退,压缩学校非教学人员。
审核重点
不讲师德一票否决
根据教育部相关要求,持证在岗教师每5年一次的定期注册考核并非要重新进行一次资格考试,而是对这5年内该教师的方方面面进行评审。考核内容包括师德、业务考核及教学工作量考核等。师德将作为首要条件,实行一票否决。
制度推广
3年后成为常态制度
教育部在9月、10月份启动这一制度试点。根据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的改革试点指导意见和定期注册的办法,今年先选择两个省份试点,明年再推动6个省份试点,预计用3年时间成为全国性常态制度。 □均据新华网
新闻推荐
【本报讯】 9月16日上午,纪念钱学森同志诞辰100周年学术论坛开幕式在甘肃农大召开。此次论坛将重点研讨钱学森沙产业理论与实践成果,以及钱学森农业思想教育。副省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