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自10月20日起,由卫生部制定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蜂蜜》已正式实施,其中含量百分之百方可称蜂蜜。如今,“新国标”实施已经“满月”,但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市面上多数在售的蜂蜜包装上仍只标着“老国标”。
新国标首次明确规定,蜂蜜是蜜蜂采集植物的花蜜、分泌物或蜜露,与自身分泌物混合后,经充分酿造而成的天然甜物质。不得添加或混入任何蜂蜜以外的物质。添加了其他成分或经过化学工艺加工的,只能称为“蜂蜜制品”,在名称上只允许叫做“蜂蜜制品”,不得以“蜜”作为名词。而且必须在产品包装上明示。
11月22日,记者在西关十字附近一家超市内看到,蜂蜜虽然分为多种花蜜,但配料基本全部标注:蜂蜜。蜜膏类产品则五花八门,某品牌中老年加钙蜂蜜膏的配料表中,龙眼蜜、洋槐蜜、果葡糖浆、乳酸钙等等一应俱全,这类产品并没有标示出“蜂蜜制品”的字样。当记者问及“新规”,销售人员表示并不太清楚。
“国家政策的出台后往往会有一个新老过渡期。新规实施后生产的产品到消费者手中,也许还需要一段时间。”一位业内人士说,更重要的还是看未来的监管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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