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的一天下午,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营业厅门前警灯闪烁,黄XX等三名涉嫌伪造虚假资料骗提、套取个人住房公积金的人员在办理业务过程中被营业厅工作人员识破,现场抓获后扭送长沙市公安局芙蓉分局,以涉嫌“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刑事拘留。
据了解,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如果使用了为违法套取住房公积金所伪造的各种证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将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可以处1000元以下罚款。
据《住房保障与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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