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朝阳区政协委员姜汉日前建议政府划拨一部分公租房作为公务员的廉政公寓。姜汉表示,廉政公寓最好从公检法系统首先试行。法官、检察官、刑警手里掌握着直接涉及百姓切身利益的国家权力,但工资收入普遍较低,合理解决这部分人的住房保障问题尤其重要。以“廉政公寓”养廉的言论一出,即在网上引发热议,赞同者有之,反对者亦有之。公租房作“廉政公寓”究竟可行不可行?
正方:值得尝试
阎淑萍:将部分公租房作为“廉政公寓”,能够起到多方面的积极作用。一能解决年轻公务人员的婚房问题,使之能够稳定工作和生活;二能以此形成一种廉政文化的氛围和有效示范,并且纳入社会监督的“视线”。
反方:突破了保障房的底线
何足道:实际上,按照该管理办法,公务员中符合申请条件的低收入人员,也能从这一规定中受益,而无需通过廉政公寓的方式。若特意为某些部门的公务员“优先保障”,则会将保障房利益部门化,损害普惠性住房保障政策致力追求的社会公平。试想,在廉政公寓附近大贴廉政标语的背后,却是有权力者优先享受保障房的现实,理想与现实的背道而驰让人情何以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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