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教育部公布2012年工作要点,提出今年将建立校车制度,并研究制定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办法。
异地高考并没有想像中的那么复杂,一些地方政府不愿意放禁随迁子女在本地高考,并以户籍作为限制,并不完全是出于户籍福利的考虑。因为,现有教育体制下,高考终究还是一个分配高等教育资源的方式,各类高校将招生计划配额给各省和直辖市,通过高考予以分配。如果将这样的高考比作一个蛋糕的话,那么蛋糕在大小固定的情况下,随迁子女的加入,无疑使得本地考生能够获取蛋糕的几率只会越来越少。
况且,由于各地教育质量的差异,学生考试获取分数的能力也不尽相同,尤其是中部的一些省份,相当一部分学习成绩中等的学生,如果放到东部沿海或西部等省份参加高考,不少人能进入优等的行列。如果,他们实现异地高考,无形之中还会让本地考生失去竞争力。
正是因为这些因素的影响,很多地方相对于其他领域的公共资源,加快向外来人口放禁的同时,却始终不愿意在户籍上让外来人口子女实现“高考移民”,本质上是基于地方对“高考资源”固守之下的“利益壁垒”。因而,推进异地高考从另一层面考验的还是高等教育资源的分配问题,如果不从分配上给予这些地方、尤其是人口流入基数大的省市,单纯地苛求遵循教育公平,其实也是不合理与不公平的。
改革改到深处是利益。研究制定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办法,只有统筹兼顾城市与地方以及进城务工子女的切身利益,才可能充分显示出政策的导向作用,才可能调动和发挥城市的积极性,真正圆了随迁子女的异地高考梦想。
推进和实现异地高考,推进异地高考需要利益调节的杠杆。须重新审视高考作为分配高等教育资源基本手段的属性,调整与改革分配方式,建立弹性的招生机制。比如,改变高考对地方招生的配额方式,高考的招生与所在地参考人数在全国高考总人数中的比例相挂钩,这意味着城市接纳的异地考生越多,地方赢得的招生名额就越多,相反,异地考生流出地相应的招生名额就越少。这样的方式,还原了考生享有教育公平的普遍权利,并有效地解除户籍对权益的束缚,为异地高考构建畅通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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