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河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向媒体通报决定,鉴于通许县交巡警大队在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严重违法问题,省交警总队决定暂停其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执罚权,并责令其进行整顿。同时,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将在全省建立协警黑名单制度,对存在违规违法的交通协警列入黑名单,永不录用。
2012年2月13日,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接到群众高某的举报:开封市通许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在处理交通违法中罚款不开票,并且态度恶劣。
经开封市交警支队调查查明:2012年2月11日,高某驾驶农用三轮车行至开封市通许县西关时,被该县交巡警大队民警以车后牌不清为由进行处罚,最后执勤民警在收取了高某200元钱和2盒烟后,未开具任何票据让其离去。
开封市交警支队调查认为,通许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民警的行为,已经违反了《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二条、《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第十六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应予严查。
(李红汛
刘启路
武春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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