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记者 江国成
今年5月31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公安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商务部等11个部门印发了《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进入物流领域的实施意见》。鼓励民间投资进入物流领域有哪些重要意义?这份文件有哪些亮点?记者日前就此采访了发展改革委经贸司有关负责人。
鼓励民间投资进入物流业意义重大
这位负责人说,物流业作为融合运输业、仓储业、货代业和信息业等的复合型服务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性地位日益凸显,已经成为衡量国家现代化水平与综合国力的重要标志之一。此次专门出台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进入物流领域的文件,既有较强的必要性,又有重要意义。
物流业具有涉及领域广,吸纳就业人数多,促进生产、拉动消费作用大的特点,在促进产业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增强国民经济竞争力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进一步发挥民间投资物流领域的积极性对于激发经济增长的内生动力、提升国民经济运行效率和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目前682万个公路货运经营主体中绝大多数为私营企业或个体业户,快递行业约95%以上为民营企业。但是,民营物流企业发展普遍面临着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弱、高端服务能力不足、低水平同质化竞争突出等问题,迫切需要进一步出台政策措施,打破民间投资进入物流业的政策“玻璃门”。
一揽子政策措施扶持民营物流业
这位负责人表示,《实施意见》分别从鼓励民间投资进入的领域、管理体制、市场环境和支持做大做强入手,提出了13条政策措施,基本涵盖和回应了当前民营物流企业在发展中提出的问题和要求。主要有以下几个亮点:
一是为民间投资进入物流领域提供必要的方向指引。
二是重点关注管理体制建设。
三是明确提出营造公平规范的市场竞争环境。
四是强调促进民营物流企业做强做大。
五是多部门协同推进的力度增大。
关键在于落实
《实施意见》明确了下一步鼓励民间资本进入物流业的政策措施,但关键还在于落实。《实施意见》明确指出,各地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政策,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鼓励民间资本投资物流领域。同时,要求各地有关部门注意跟踪了解本地区物流领域利用民间投资的情况、效果和存在的问题,将有关情况和意见建议及时反馈发展改革委。
(据新华社北京7月29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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