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岁的王先生是本案受害人,检方出具了他的证言。王先生说,他的一个朋友官至辽宁省一厅长,想谋求副省级职位;另一个朋友是政法大学副教授,想进公检法系统。
证言显示,王先生与邹焰焰是在2007年一个朋友聚会上认识的。他亲眼看见过邹焰焰替别人办成过一个林业批文。邹焰焰多次表示自己的朋友与高层领导是党校的同学,“邹焰焰说他可以先给‘厅长\’安排一个副省级职务,但办事费要500万元”,王先生当即表示同意,但希望事办成再给钱。邹焰焰就说先给100万元,事办成再给4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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