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首次跨省追责外地公务车“车窗抛物”引发社会关注。记者日前在武汉市城管局了解到,涉事车辆所在的河南省新乡市凤泉区某机关单位已向武汉市城管局回函,表明情况属实,并积极配合接受相关处罚。
记者看到,新乡市凤泉区某机关单位在致武汉市城管局《车窗抛物不文明行为告知函》的回复中提到:看到相关新闻后,单位非常重视,当即对此事进行调查核实。武汉市在维护城市环境方面做了很大努力,劳动成果应该受到尊重。希望能通过武汉市城管局向武汉人民表示歉意,并积极配合接受处罚,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武汉市城管局副局长朱建华说,跨省追责主要目的是宣传教育,告知外地车主,“车窗抛物”是不文明行为,而不是为了处罚。“河南省新乡市凤泉区这家机关单位积极配合、回应,武汉市城管局认为已经达到教育目的,遂对涉事车主免去处罚。”
10月22日,一辆车牌号以“豫G”开头的河南籍车辆,在武汉市武昌区一处路段被热心市民抓拍到“车窗抛物”。武汉城管局认定举报属实,于日前通报此事,并向车辆所在单位寄出《车窗抛物不文明行为告知函》。
武汉市城管局自10月18日首次发布“车窗抛物”举报奖励制度以来,一个多月间共收到有效举报86件。超过半数的违规车辆为私家车,另外还包括企事业单位车辆、出租车以及公务车。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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