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2月27日电 国家质检总局27日表示,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我国从2013年1月1月起实施降低后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收费标准。调整后的收费标准可参见质检总局门户网站“2013年起实施降低的出入境检验检疫费收费标准”专栏。
根据规定,调整后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收费标准于明年1月1日起执行。报检日期在2013年1月1日之前的,按原收费标准计收费,对属于2012年第4季度减免收费范围的,免收相关费用;报检日期在2013年1月1日之后(含当天)的,按调整后的收费标准计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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