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载,浙江温州市出台严控公务接待的政策已近半年。近日,温州市纪委通报称,政策执行效果较好,接待费用支出较同期下降四成左右。但仍有一些单位执行不甚给力,存在超标、转移费用等问题。为此温州将进一步深化改革,出台更为严密和更大力度的措施。
以公费接待为主体的“三公消费”,一直备受垢病。中央到地方各级为遏制“三公消费”可谓想尽办法“千方百计”,出台规定“千次万次”,查处案件“千钧雷霆”,但效果却不甚理想。可以说,规范“三公消费”乃至最终消除,用“千山万水”路迢迢来形容毫不为过。症结何在?关键是监督乏力。现阶段,一些公务活动中,完全剔除公费消费的因素,条件尚不具备,时机也不够成熟。但从程度上进行遏制,必须而且能够做到。其良方就是“公开”,把“三公消费”的内容公之于众,接受人民群众审查。当然,对公权部门来说,完全公开“三公消费”是一个艰难而痛苦的选择,但也决非不可行。从前两年开始,中央各部门、国务院各部门就在媒体上陆续公开本部门的“三公消费”情况,尽管不彻底、不全面,但毕竟是一个积极的态度,受到舆论的广泛好评。在公务消费改革暂时还不能完全到位的情况下,“公开”公务消费的基本情况无疑是一种文明的进步。各地方及各地方部门,也有一些动作,但力度不大,公开的程度不够,效果自然也不好,以至于一些地方“公务消费居高不下,超标接待有禁不止”也就不奇怪了。
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着力整治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三公消费”蕴含腐败因素,消蚀干部斗志。在一些地方和单位,因此而导致的腐败问题触目惊心。真的,当腐败的诱惑侵蚀了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当膨胀的私欲污染了清正廉明的政治本色,当特权意识行为盛行损害了社会公平,民怨载道、社会动荡,甚而政权垮台决非危言耸听。所以,清醒地认识到“三公消费”的巨大危害,从“公开”入手,最终从制度上遏制乃至消除其中的腐败因素,实在是刻不容缓,箭在弦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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