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26日叠彩区人民法院
本来是好心送朋友去医院,可最后却把自己“送”进了看守所。
王某,46岁,黑龙江人。2011年9月底的一天,王某和朋友到八里街一饭店吃饭,王某喝了3瓶啤酒。酒足饭饱之后,王某和朋友到北辰路附近休息。
到了下午5点多钟,王某被朋友摇醒,朋友说:“快醒醒,老李喝高了倒在楼梯上了。”
王某和朋友跑到楼梯间,将老李背到房间休息。大家见老李的情况有些不对劲,决定要送老李去医院。
一行人将老李扛下楼,放进车里,王某开车。可是车子行驶到叠彩商贸城路段时,因为正好是下班高峰期,车子堵得动弹不得。
心急的王某为了赶时间,决定走非机动车道。就在他往后倒车的时候,车子和后面的小客车发生了剐蹭,还撞上了路边的路灯控制箱。
交警赶到现场后。经过检测,王某体内血液酒精浓度超过8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交警要求他第二天去交警队接受处理。王某害怕了,他不敢去。直到两个月后,他听闻这起案子移交到了刑警队,这才主动到警方自首。
去年12月26日,叠彩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并当庭宣判,王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
记者谭熙通讯员蒋发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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