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厦门城管扩权可停水停电”的消息在网上传开,引发了网民热议。《行政强制法》明确规定不得对居民生活强制“停水停电”,厦门地方立法授权城管在拆违时可通知供水供电部门断水断电。此举是否合法?城管扩权后是否会滥用职权?……记者就网友所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调查。
厦门城管扩权遭质疑
是否有悖上位法?
来自网络的这则消息称,“明年起,厦门城管的职权范围将扩大,从城市规划行政处罚权调整为城乡规划行政处罚权。根据新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可以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并可以书面通知供水、供电单位不予提供施工用水、用电。”
一位网友质疑厦门的规定有悖上位法:“《行政强制法》明确规定:行政机关不得对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等方式迫使当事人履行相关行政决定。”另一位网友发帖质疑称,“都是要走司法程序,申请法院禁止的,哪有行政单位自行裁量的?”另一位网友发帖表达了自己的担心:“事物都有两面性,权力大了,可能矛盾更激化了。”
法律专家意见不一
需警惕滥用职权
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李瑞昌教授认为,厦门市的规定与《行政强制法》避免居民生活受到不合理影响、避免公权力“反应过度”的本意有一定的冲突,也易诱发社会矛盾。
有网友认为,城管扩权会否存在滥用职权风险,助长“城管暴力”?
兰州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光华说,厦门的规定并没有和国家法律冲突,针对违法建筑这部分是法律上的灰色地带。从城市管理角度和治理违章建筑的角度来看,该规定针对的是违法建筑,最终目的也不是城管部门要对违法建筑实施强拆,而只是辅助性的措施。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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