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观察】
2012年11月1日起《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实施,但执行堪忧。部分商场仅象征性要求办卡人报个身份证号,实际上根本不予核对,有的商场则直接办理,根本不需要提供身份信息。同时,大部分商场并没有执行关于购物卡的明文规定,使得购物卡实名规定形同虚设,发票管理混乱。
【百姓心声】北京市民谢女士表示支持预付卡实名制,“经常在商场看到有人拿出各种购物卡进行价值不菲的消费,这里面隐藏着多少腐败?”
【委员回应】“预付卡如果仅仅是用来送礼的话,是否有存在的必要值得商榷。”全国政协委员、海南儋州市副市长郑钢说,相关法规和管理规章的出台可保证预付卡市场有法可依,如果相关规定得不到落实,那么目前对预付卡的管理,本质上是一种社会公共资源的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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