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保护公民环境方面生存权、发展权、知情权和参与权。”7日下午在吉林代表团分组审议会场,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工程院院士曲久辉说,应保护公民环境“四权”。
曲久辉说,首先是生存权,为公民提供良好的空气、安全的饮用水等,保障公民生活的基本权利。第二个是发展权,不能以牺牲资源、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发展,应在发展中保护环境,在保护环境中谋求发展,实现两者的高度统一。第三是知情权,这是环境保护的重要基础。第四是参与权,现在很多标准的制订,缺乏民众参与,民众不知道权利怎样实施,也不清楚该怎样履行义务。曲久辉建议出台对环境审计制度的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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