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正式迎来“解禁日”,重回市场。
尽管被禁14年,但发泡饭盒从未真正的离开过市场。数据显示,目前国内有100多家发泡餐具生产企业,每年市场消耗100多亿个。14年来,诸多企业与相关协会不遗余力地为解禁发泡塑料餐具奔走,在这背后,是一条巨大的利益链条。
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的“解禁”,究竟会给大家的生活及相关产业带来怎样的影响?“解禁”原因是什么?当初为何禁用?解禁后应该怎么走?
背景突来的禁令
一次性发泡餐具使用开始于1986年的中国铁路,由于铁路沿线废弃的各种塑料垃圾给生态及环境造成了严重破坏,后被铁路部门禁用。还有一个广为人知的案例就是,1998年发洪水,这些发泡餐具漂到葛洲坝,引起发电机组故障。1999年,一次性发泡餐具在全国禁产禁用。
2001年,原国家经贸委下发《关于立即停止生产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的紧急通知》,通知中称: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在生产、使用、回收等各环节都存在严重问题,会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且回收和处理难度很大。此后,国家发改委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2011年本)中,仍将一次性发泡餐具列入淘汰类产品名录,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
为何解禁
国家发改委有关部门的负责人称,删除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条目主要基于多种考虑:它符合国家食品包装用具相关标准;使用后可以回收再利用;国际上许多国家和地区一直在使用;可以节约石油资源;随手丢弃垃圾的行为已大幅减少,废弃物回收体系逐步建立,最初出台禁止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使用的环境已发生很大变化,对“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条目进行调整的时机基本成熟。
解禁背后450万公关协议曝光
日前有媒体报道称,鑫恒塑胶等10家广东发泡餐具生产商向北京君泽君律(深圳)律师事务所联合出资450万元“公关费”,由后者向发改委等部门推动发泡餐具解禁,被称为发泡塑料“游说门”。
就在450万元公关费事件曝出的时候,国家发改委正好发出通知,对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解禁。
在发泡塑料“游说门”中,10家广东发泡餐具生产商有一份这样的协议:协议签订于2012年1月,甲方是10家广东企业,乙方是君泽君律律师事务所。在协议签订的5天内,甲方(企业联合体)向乙方(律所)支付前期服务费50万元,主要用于“乙方办理本协议所涉及的相关公关、应酬、接待、差旅、员工薪酬等方面”业务。
协议还约定:当甲方或其所在行业获得政府相关部门以书面方式确认在行业政策解禁的过渡期间的临时性、有条件许可……或者国家发改委正式将发泡餐具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的淘汰类目录中删除,甲方应支付乙方律师费400万元。
君泽君律律师事务所当事人周小清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承认该协议属实,但他不认可媒体报道中“公关费”的提法,称该费用是用于媒体宣传。
分析解禁是否会重蹈污染覆辙?
有专家说,一次性发泡餐具解禁后将主要面临原料难控、回收难等四大难题,公众担忧“白色污染”重现。
■难题一:原料难控
正规厂生产的发泡餐具每个售价要1毛2左右。但一些小作坊使用回收的废旧塑料,甚至是医用垃圾制成的餐盒,每个仅6-7分钱甚至更低。
■难题二:食品安全隐患
一些企业在生产中添加了工业滑石粉、荧光增白剂等不符合《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的添加剂,给食品安全埋下隐患。
■难题三:材料耐热性差
聚苯乙烯耐热性差,超过90℃会发生变形,并释放出有害物质。因此不能放入微波炉或蒸屉中加热,也不能盛装炒菜。
■难题四:回收难
由于发泡餐具体积大、运输成本高、再利用渠道有限,大多被随意丢弃。在城市垃圾清运环节,由于缺少必备的分拣等程序,回收再利用形同虚设。
追问禁而不绝的后续是管而不严?
“解禁前是禁而不绝,解禁后会不会还是管而不严?这样来回折腾有啥用?”针对发泡餐具合法回归,不少网友表示担心。
“解禁后,要严格准入标准,并进行网络化管理。”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副会长、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负责人说,目前5个相关行业协会已草拟了行业管理、企业准入、质量管理、废弃物回收再利用等4套管理制度,并递交国务院相关部门。
针对当前亟待建立的回收体系,专家认为,应按照政府支持、企业运作、全民参与的原则,明确发泡餐具废弃物回收利用的主管和监督执行部门,可参考国际通行的“谁污染、谁负责”原则,由管理部门向生产企业按标准收取适当的污染治理费,作为扶持回收利用的经费。
本报综合
新闻推荐
——向全市劳动者致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