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体报道称,武汉“未婚妈妈”、“小三”生育后将面临罚款,引起各方争议。记者6月2日向武汉市卫计委、武汉市法制办等部门求证得知,“武汉拟对未婚妈妈罚款”系误读。
当日,记者在武汉市法制办官方网站上看到,引发争议的文件为《武汉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其中,第26条原文为“未婚生育且不能提供对方有效证明,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其生育子女的,当事人应当依照《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
对此,武汉市法制办相关人士解释,该规定正在征求市民及各部门意见,非正式出台的文件;征集意见期间,争议较大的部分或将作出调整。另外,此前媒体报道中,将“社会抚养费”解读为“罚款”的说法也不准确。
(中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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