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一位普通的农民工,家住在石尖岭。那里石头多,土地薄,想守着穷山发家,门儿都没有。高中毕业,他便出去打工。郑州、北京、深圳、东莞、温州、十堰、西安都去过。他睡过乱坟岗,挨过揍,爬过火车,受的罪比家里那头老牛身上的毛还要多。可是,他还要出去。因为,他觉得自己的家永远在远方。
2006年,他高中毕业,因欠银行债务,家里的财产被全部拍卖,只剩下3间土坯房。他背起行李,只身来到广州,在一家玩具厂当保安。管吃管住,每月2000元工资。他一分钱也没舍得花,全都寄给了家里。他知道,父亲为他上学,已经搞得倾家荡产了。在广州干了一年,他觉得干保安没有发展前途。于是,他揣着2000元钱到东莞找事做。
到东莞那天,恰值端午节。他揣着几张招工广告,在火炉一般的街道上没命地跑。东莞的饭菜很贵,住宿更贵。他只好吃方便面,睡广场。后来,广场也睡不成了,因为到了夜里,会有人到广场巡逻。若被发现,就要被当做盲流遣送回家。他只好跑到郊外,睡在一片野地里。那里没人查,但蚊子很多,叮得人浑身上下全是红疙瘩。由于疲劳,他抱着一块石头,居然能睡得安稳。第二天早晨,他睁眼一看,原来,他抱着的那石头竟然是一块墓碑。
一晃半个月过去了,身上的钱已所剩无几,他决定回家。在火车站,他遇到了阿毛,一个搞服装生意的小老板。阿毛正忙着往外地发货。他闲着没事,就帮了阿毛一把。阿毛见他诚实,便让他留下来。这一干就是两年。后来,他遇到了一位姑娘,便恋爱了。那姑娘就是她现在的媳妇小丽。
结了婚,有了孩子,他在家里待不住,便还想出去打工。于是,他便把孩子丢在家里,带着小丽走了。他们到过十堰、大连、温州等地。打工、做小生意、捡破烂。只要能挣钱,不违法,什么都干。不过,在每座城市,最多待不到一年。钱没挣到,苦却吃了不少。但是,他已喜欢上这种生活方式。到一座陌生的城市,去熟悉它、征服它,然后悄然离开它,他感到有无穷的乐趣。
我问:“你常年在外,想家不?” 他说:“想。想父母,想孩子!但是,时间长了,就习惯了。其实,在我的心里,家永远在远方。过了年,我们打算去西藏!”
家永远在远方!这就是他,一位普普通通的农民工。他就像是一只候鸟,飞过长江,飞过黄河,飞向那一座又一座令他向往的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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