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浙江省温州市急救中心违规派遣“救护车”转运病人并收取“提成”的事件,国家卫生计生委14日举行视频会议,对事件涉及的温州市急救中心和温州华侨骨伤科医院予以全国通报批评,对加强院前医疗急救工作、开展集中整治提出要求。
6月3日凌晨1时许,患者家属林女士向温州市120投诉称,其致电120急救中心要求派车,而抵达的车辆并不是温州市急救中心所属救护车。经温州市卫生局调查,该假冒救护车系温州华侨骨伤科医院自备车辆,由医院承包给该院职工郑某和驾驶员胡某。从今年5月起,车辆承包人与温州市急救中心工作人员林某、厉某、周某、叶某联系,要求其提供病人转院信息,每次给予转运病人车费15% 至20%的提成。5月12日起,林某等4人先后向承包人传递转院信息20余次,从中获利总计7900元。
据介绍,温州市卫生局已对市急救中心主任陈某给予记过处分,对调度科副科长吴某免去职务并降低岗位等级,对温州市急救中心职工林某、厉某予以开除处分,对临时聘用人员周某、叶某予以辞退。对温州华侨骨伤科医院的相关责任人正在依法处理中。温州市将开展救护车辆清理整顿活动,规范院前医疗急救秩序。
据新华社
新闻推荐
6月14日《法制日报》报道,湖南省麻阳县两名官员因贪腐案件被抓后,涉案单位向法院出公函求情。公函称,该同志正值为党和人民作贡献的有为之年,其业务素质也较高,经局党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