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右江区讯
黄某和李某因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红菇、竹荪等土特产品,于7月11日被公诉机关向右江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原来,从2010年9月份开始,男子黄某、李某从福建、云南等地购进散装的竹荪、茶树菇、黄金菇、灰树花、红菇等土特产及包装袋等材料,并在右江区的出租房里加工包装上述产品并进行销售。为了使竹荪不易变黑,延长竹荪的保质期,两人还购买了硫磺,用硫磺熏了之后,再包装进行销售。
2012年12月12日,右江区工商局工作人员对两人的出租房进行检查时,当场查获黄某、李某生产的竹荪、黄金菇等土特产品,以及各种菇类包装袋一批、直热式印码机、封口机、硫磺等物品。经检验,黄某、李某生产销售的竹荪为不合格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梁
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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