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昆明7月14日电 记者从云南省林业部门获悉,2008年至2012年,云南省因野生动物“肇事”损失24334.52万元,其中,野生动物造成的人员伤亡案件主要由亚洲象、毒蛇和黑熊造成,近5年共发生731起,近3年死亡人数为18人。
云南有“动植物王国”之称,其总面积约占中国国土面积的4%,而其各种分类群物种种数均接近或超过全国的一半。自198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施行以来,野生动物资源得到恢复和增长,但大象、黑熊、野猪、狼等野生动物“肇事”也在增多,导致部分家庭遭受巨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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