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山西省检察院出台的《检察人员“八小时之外”五条禁令》中规定:公车私用,前往与检察人员身份不相符合的场所活动,参与与自己职务职责相关的宴请,在社会上耍特权、逞威风、寻衅滋事,公权私用,损害检察机关形象五类行为将被明令禁止。
此前有报道称,8月7日晚,文晓平与太原市晋源区检察院检察长常向东等6名干部聚会吃饭、唱歌,旨在与几人商议其儿子的工作事宜。当日,晋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翟俊宏及该局副局长张晋宏均在场。
9月16日,山西省检察院政治部宣传处杨姓工作人员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检察院近日出台《检察人员“八小时之外”五条禁令》,该系统将以此为标准要求党员干部严格遵守。
“一旦发现违规违纪行为,我们会立即采取相应的处理流程:首先是停职,然后查看具体原因、事发过程等,最后会根据相应的法律或党政纪律进行处理。针对干部言行,除了动员社会力量,检察系统内部也会加强监督。此外,还会展开不定期抽查。我认为,这是一项可行性较强的新举措。”他说。
对于该禁令能否揪出“八小时之外”干部的不当言行,他表示:“我们会严格执行党员纪律和行政纪律。现行的公务员法和党内纪律中,也都对干部的生活圈、交友圈等作出了相应规定,这些法纪同样适用于检察系统。未来,我们还会进一步完善相关管理办法。”
近年来,针对干部“八小时之外”的管理措施并不少见。关注度较高的是2001年前后,中组部在浙江湖州展开的干部生活圈、社交圈考察试点。
2004年,浙江省委组织部制定出台了《关于推行领导干部生活圈、社交圈考察的意见》,其中规定,官员业余时间打麻将赌博、邻里关系、朋友圈构成等都将成为考察内容。不过,考察重点仅限各党政机关县处级及以下干部。
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认为,“八小时之外”监督属于干部监督的一种新尝试。“‘两圈\’考察能多角度、多渠道、及早掌握干部的问题。少数领导干部在工作时间内善于表现,但在生活圈和社交圈却未必言行一致。如果从这部分介入监督,可以防微杜渐,形成约束力,起到警示作用。”
不过,他认为,这部分监督操作起来“难度较大”。
记者注意到,近年来,不少地方都曾出台过类似规定。2013年7月,重庆市司法局曾提出净化“八小时之外”朋友圈、社交圈。该细则对干部的生活作风作出12条细化规定,包括不准赌博、不准借婚丧喜庆事宜收钱敛财等。重庆市司法局郑姓主任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违反上述规定的干部,将按照管理权限由相应组织进行处理,构成违纪的将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不过他也坦言,“‘八小时之外\’监督确实有难度。通过这些细则,促使党员干部从思想、行为等方面改善不当的交往、生活习惯,起到警示、提醒的作用。”
庄德水说:“多地已经出台的禁令、规范,本质上大都是倡导性的,缺乏具体执行机构:监督部门没有人力、物力、财力在下班之后实施监督。从制度规范角度看,应该引入利益冲突机制,只要是与其职务、管辖范围相关的活动就应回绝。在监督思路上,还得依靠公众、社会、媒体的力量,倒逼监督有效进行。更重要的是,将干部的‘八小时之外\’的表现与仕途紧密捆绑,这样他们才会有所顾忌。”
据《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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