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隆林讯
因为猜疑妻子被人“惦记”,隆林籍的仲某肆意打伤他人。近日,仲某因故意伤害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赔偿受害人5万余元。
今年4月的一天,仲某的父亲怀疑同村的罗某对儿媳心怀不轨,便将在广东务工的儿子仲某喊回家。仲某回家后与罗某在村中相遇并发生争执。仲某踢打致罗某身体多处受伤。今年8月,公诉机关以被告人仲某犯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罗某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赔偿经济损失。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仲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遂依法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梁绍山
黄朝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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