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记者从云南省检察院获悉,14日下午,昭通市检察院以“量刑明显不当”为理由,就大关县一官员强奸4岁幼女获刑5年一案,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向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9月24日,云南省昭通市大关县法院对原大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郭玉驰将4岁幼女掳至家中实施强奸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郭玉驰有期徒刑5年,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受害人家长随后申请大关县检察院抗诉,10月8日,大关县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一审判决“定性准确,量刑适当”,决定不予抗诉。
10月10日下午,受害人家长向昭通市检察院提交了《申诉书》,提出三方面申诉理由,申请检察机关对一审判决进行抗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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