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湛辉
现年46岁,先后任东莞市环保局局长、东莞市政府秘书长、虎门镇委书记、东莞市委副秘书长等职的吴湛辉,被指控受贿人民币4970万元,高达港币9200万元、人民币3000万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妻女在港拥有两座豪宅。前日上午,广州市中院在番禺沙湾法庭审理此案。涉案数额约1.7亿元,检察官感叹,这在广东省乃至全国范围内实属罕见。
事发遭举报裸官被查落马
2011年秋,广东省委组织部公示12名拟提任东莞市领导职务人选差额考察对象情况,年仅44岁的吴湛辉和时任东莞市委副秘书长的欧林高一同位列其中。次年2月,吴湛辉卸任虎门镇委书记,调任市委副秘书长。2012年10月8日,广东省纪委发布消息称,吴湛辉涉嫌严重违纪已被立案检查,此时,吴湛辉任东莞市委副秘书长不足8个月。据悉,吴湛辉之所以被查,是因为遭举报为裸官。一位曾在吴湛辉手下工作的东莞知情人士称,吴湛辉比较有才能,当时拟被提任东莞副市长,已通过了提拔名单,差不多要安排位置了,结果一查他是裸官,“就出事了”。
受贿与任环保局长有关
2012年4月,时任东莞市委副秘书长的吴湛辉在办公室接到纪委通知“去开会”,当天家属知道他被“双规”了,同年10月吴湛辉被移送司法机关。吴湛辉生于1967年7月,是广东省东莞市中堂镇人,曾在广州的暨南大学读研究生,社会管理硕士研究生学历。
公开资料显示,吴湛辉1986年开始参加工作时才19岁,此后他的工作履历相当丰富,先后在东莞市教育局、东莞市外贸局、东莞市政府办公室工作,其先后担任环保局长、市府秘书长以及虎门镇委书记等要职更是不可忽视。
据悉,吴湛辉受贿事实主要与其所担任的东莞市环保局副局长、局长职务有关。尽管吴湛辉从2007年1月已经调离环保系统,涉嫌受贿的犯罪事实却横跨了其离任后5年。
开庭东莞市委原副秘书长受审
前天上午,东莞市市委原副秘书长吴湛辉涉嫌贪腐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检察机关指控,吴湛辉在担任东莞市环保局局长期间,利用负责该局全面工作的职务便利,为东莞市恒泰环保设备有限公司负责人赖洪中(另案起诉)谋取东莞市环保局下属的工业废物处理站的承包经营权,收受赖洪中贿送的人民币4970万元。
庭审中,吴湛辉否认索贿,还辩称发包处理厂是集体领导班子决定,自己并未为行贿人牟利,但检方称,在投标过程中,吴向对方透露竞争对手价码,助行贿人胜出。在其他事项上,吴亦予以帮助。
此外,吴湛辉及其辩护人对受贿金额中的一笔2820万元的贿款提出异议,他并未否认自己收取了这笔款项,但称其本人并未经手,也不清楚具体数额,希望法院核实,辩护人则称支持这部分指控主要是证人证言,证据不足。而在吴湛辉离任环保局局长之后,仍有受贿的事实,辩护人称该部分款项并非利用职务之便为人牟利所得,不构成受贿,应为违纪所得。辩护人称,从危害后果上看,废物处理是保护环境的好事,并未给国家造成损失,同时历数吴湛辉任职期间的“风光业绩”,希望能给予轻判。
在最后陈述阶段,吴湛辉自称因法律意识淡薄走上犯罪道路,非常后悔。他的小女儿在去年10月出生,自己至今未见到女儿一面。他非常想念妻女,想念父母,希望法官能给予轻判。
法院将对该案择日审判。
指控受贿近5000万与承包商平分利润
据指控,2003年11月至2012年3月期间,吴湛辉在担任东莞市环保局局长期间利用其负责该局全面工作的职务便利,为东莞市恒泰环保设备有限公司负责人赖洪中(另案起诉)谋取东莞市环保局下属的工业废物处理站的承包经营权,收受赖洪中贿送的人民币4970万元。
其中,2003年2月,吴湛辉担任东莞市环保局副局长,主持该局全面工作,赖洪中通过他人牵线结识了吴湛辉,并许诺如获承包,会将经营所得利润的一半作为好处费分给吴湛辉,后者表示默许。2003年11月,在吴湛辉支持下,赖洪中以东莞市恒泰环保设备有限公司的名义与东莞市环保局工会签订了承包协议。自2005年3月至2007年期间,赖洪中按照约定共计支付了2150万元好处费给吴湛辉,并根据其指示将上述款项通过银行转账给吴湛辉的哥哥吴湛林实际控制的东莞市莞X贸易有限公司账户保管。
离任前助力续约月入五六十万元
2006年12月,在时任东莞市环保局局长吴湛辉的支持下,赖洪中再次承包了工业废物处理站,承包期限由2008年10月1日延至2014年12月31日。之后,赖洪中按约每月支付人民币50万元到60万元不等给吴湛辉。自2008年至2012年3月,共支付人民币2820万元。根据公诉机关的调查,尽管赖洪中与吴湛辉经济往来密切,但两人很少直接联系,而是通过赖洪中的哥哥赖鸿就。该工业废品处理站成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初,1999年由陈某个人承包,2003年到期。当时,陈某想继续经营,赖洪中亦有意染指,吴湛辉将陈某的承包价透露给了赖鸿就,知道了情况的赖洪中就提出了更高的承包价,最终成功获得承包经营权。到2008年,吴湛辉在即将离开环保局之际,利用其影响力帮助赖洪中续约,将承包期限延期至2014年。
香港购两套豪宅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另据指控,2006年4月,吴湛辉通过地下钱庄转账1600万元港币,购买位于香港罗便臣道9号荟萃苑10楼B座及其4楼2号车位。2011年6月,吴湛辉再次通过他人的地下钱庄转账7600万元港币,购买位于香港黄麻角道88号富豪海湾B25栋屋及其两个停车场。2007年上半年,吴湛辉出借人民币3000万元给赖洪中用于资金周转,后来收回。综上,吴湛辉的财产和支出明显超过其合法收入,高达港币9200万元、人民币3000万元,差额特别巨大,其不能说明来源。据悉,吴湛辉两次购买香港物业,都是经一名叫刘巨浪的人之手,大部分款项经由地下钱庄汇款。今年7月,刘巨浪因涉嫌利用影响力受贿、介绍贿赂3200多万元在佛山受审。
收钱过程曲折隐蔽受贿难逃法网
记者从庭审现场获悉,为了掩盖受贿以及购买香港豪宅的事实,吴湛辉等人想出了各种隐蔽手段。首先,受贿收钱的过程比较迂回曲折。据赖洪中公司的一名会计证实,2005年至2007年间,赖洪中叫他从公司转账给东莞一家铸造厂共计1150万元。而事实上赖洪中与该公司没有丝毫的业务往来。原来,该铸造厂的老板是吴湛辉哥哥吴湛林的朋友。铸造厂老板证实,2005年,吴湛林借用了铸造厂的账户,随后就有共计1150万元的款项陆续打到该账户,铸造厂老板提取出全部现金交还给吴湛林。另外,吴湛辉在法庭调查阶段供认,由于自己公务员身份,觉得这样做不好,于是某日在一家西餐厅内,赖洪中和吴湛林签订了投资协议,以掩饰收钱的事实。另外,吴湛辉在香港购买的房产,都是以吴湛林的名义购买的。
聚焦承包权扳倒两任环保局长
本案中的行贿人赖洪中除了给吴湛辉送好处费,在吴湛辉离任后,还给其继任者袁绍东行贿750万元。2007年3月,时任环保局局长的吴湛辉被任命为东莞市政府秘书长,接任他的正是市政府副秘书长袁绍东。
去年广东纪委发布吴湛辉双规消息之前的3天,袁绍东被逮捕,今年被广州市中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4年。如果法院最终认定吴湛辉受贿罪成立,吴湛辉涉案事实若证实是在环保局长任上,加上袁绍东案,则有两任环保局长相继失守。
两套香港豪宅目前已拍卖
据指控,吴湛辉在香港购买了两处豪宅及两个车位两个停车场。豪宅虽挂他人的名字,实则由吴湛辉妻女居住。昨日庭上,辩护律师还向法庭提交了吴湛辉家属向纪委退赃的书证,目前吴湛辉已通过家属退赃人民币9300万元,包括人民币4970万受贿款,人民币3000万元来源不明的巨额财产,以及香港荟萃苑房产拍卖所得款。
律师称,另一套香港的大豪宅已经进行了司法拍卖,由香港一家国有企业拍得,对方目前尚未将款项转入指定账户而已。
本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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