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包括北京大学等各大有资格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高校,纷纷发布了2014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新一轮体育特长生进入高校的竞争即将开始。但就在本月中旬,四川大学校长谢和平在第11届全国博士生学术年会作报告时透露,2012年四川大学拟录取的几名高水平运动员被发现其一级运动员证书作假,取消其录取资格。
有关高考体育加分的丑闻近年来不断涌现,在笔者看来离不开两方面原因。一者属于制度性“漏洞”使然。譬如,对于属于加分体育项目的审核鉴定标准问题,对于决定学生能否加分的“国内、国际重大赛事”中“重大赛事”的判断,“仍无明确标准”。确定什么样的比赛算“重大比赛”,不仅国家没有“标准”,国际上也没有标准,加与不加全在“自由裁量”。这是滋生不公乃至腐败的重要因素。二者,属于加分制度本身的问题。以目前推行的“8+2模式”,除由国家确定的8类基本体育项目之外,各省可以自主选择两项,这本身就是加分不公提供的可能。就如多年来饱受公众诟病浙江“三模三电”竞赛加分项目,动辄数万元的培训费、器材费相当于一名高中生3年开支的总和,工薪家庭难以问津,有钱家庭趋之若鹜。如此“加分”,为极少数人铺就终南捷径,这也是高考体育加分之所以被诟病的重要原因之一。
对高考体育加分改革势在必行。目前有两种途径可供考虑,一种属于“修补型”的改革。继续缩小加分项目数量,加大监督以及后期审验评估,以尽量达到公平目标,实现选拔、储备体育人才和高考并行不悖;第二种就是部分人群呼吁的彻底取缔高考体育加分。从最大限度的社会公平、高考公平的角度,我更倾向于后者。原因在于,一个“小修小补”型的改革,只能一定程度上遏止问题,从“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的角度,只要存在一种高考加分的可能,加分项目就有被滥用和利益者牟利的可能。况且,高考体育加分存在着几处无法修补的“硬伤”。如上述提及的“重大比赛”的判断、集体性体育项目的被“捎带”问题,以及无法后期评估的“定向运动”(只要获得了成绩,后期通过审查考核已无法发现真实水平)加分,以及至今争议较大的武术加分项目等。放在高考加分的语境下,并没有明确的技术指标去评判。这些,都是修补型改革无法解决的。
彻底取缔高考体育加分,应该成为体育加分改革的方向。有人可能担忧体育人才培养,以及高校体育人才储备问题。在笔者看来,这根本不是什么问题。高考考的本应就是知识和脑力,而不是体育能力、体育竞技能力,让体育加分者成为“黑马”本身就是一种不公平的、不对等的比赛。今后,在高考上以及高考成绩入学选拔上,就应该完全以“裸分”计算,让高考真正变成公平的高考,而不是“加分累累”、“荣誉满身”后的高考。从长远看,不仅体育加分应淡出高考,那些荣誉性的加分,省级“三好生”等加分项都应该取消。
对于体育特长人才的培养和鼓励,国家教育部门可以更多的给高校放权。让高校有更多的自主招生优秀体育生的权力,可以适当配备一定的名额和比例,让体育生们站在一个平台上考虑,去竞争属于体育生的高校名额,加分“腐败”和加分丑闻才有可能最大限度销匿。选自《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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