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浴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已经结束,然而,其中“禁艾入浴”条款却引发持续激辩。有人指出,这一规定本意是提醒高危行为,但却暴露出防艾知识的欠缺,是对艾滋病人群的歧视,其负面效应可能摧毁来之不易的宣传效果。
这不仅是关于医学知识的澄清,更是一场有关科学执政的考验。艾滋病患者有洗澡的权利,而“禁艾入浴”规定的背后,反映出不科学、不严谨的工作作风,则有“洗洗澡”的必要。
竖得起牌子,真能挡得住疾病?
该管理办法的征求意见稿中明确:“沐浴场所应在显著位置设立禁止性病、艾滋病患者入浴的警示标志”。
“竖得起牌子,真能挡得住疾病?”一些网友提出质疑,“禁艾入浴”规定几乎没有实质意义,谁也不会拿着检测报告进浴室。网友“爱我中华”说:“你知道哪个是呢?这比‘厕所苍蝇不能超过两只\’还难!”
值得注意的是,新浪微博的调查显示,超七成网友支持“禁艾入浴”。有关专家指出,歧视比病毒更可怕,它可能加大疾病防控难度。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姜明安则表示,理不辩不明,涉及民生的公共政策就要这样多听民意,并在争议中找到各方利益的平衡点。(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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