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国家统计局公布今年前10个月70个大中城市房价。同比来看,在全国70个大中城市中,除温州外,其余城市房价全部上涨。距年底不足2个月,从不少城市房价涨幅看,与年初设定的房地产调控目标相去甚远。当日公布的前10个月数据显示,房价涨幅超过10%的城市有21个,这些城市完成调控目标希望渺茫;还有26个城市涨幅在8%~10%之间,这些城市完成目标也非常困难。
目标设定“房价涨幅低于收入增幅”
今年年初,全国有至少35个城市提出了今年房地产调控的具体目标。
北京、上海的调控目标未列出具体数字。其中,北京为“希望能够保持房屋交易量的稳定,交易价格的稳定”;上海则为“按照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的要求,切实贯彻落实各项房地产市场调控措施”。
其他城市目标则比较明确。广州、深圳、厦门、南京等城市,均表示调控目标为“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涨幅低于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
一些城市还提出了更高的目标,如青岛和西安等城市表示房价涨幅要“明显低于”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幅。
以广州为例,今年初该市制定的房价控制目标是,至少不应高于GDP的涨幅和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涨幅。今年广州“两会”上,该市上述两项指标的预期分别是10%和11%。若按11%的目标计算,前9月,该市房价涨幅已超出预期目标8个百分点,要完成控制目标几乎无可能。
房价涨幅15个城市涨幅超10%
从前9个月的房价涨幅看,各大城市的调控目标并不乐观。
统计局数据显示,前9个月,除温州外,其他69个城市房价涨势依旧,四个一线城市的同比涨幅均超过20%。
另据统计,同比涨幅超过10%的城市达到15个: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厦门、南京、沈阳、郑州、福州、南充、太原、岳阳、长沙、武汉、乌鲁木齐。
而统计显示,过去3年各城市居民实际收入增幅的平均数,多在8%~9%,只有极个别城市能达到10%;少数城市涨幅低于8%。
接受采访的专家均认为,在限购限贷的情况下,房价涨幅依然惊人。前9个月新建住宅价格上涨同比超10%的15个城市,完成年度调控任务已经基本无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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析“调控目标设定过于简单化”
缘何众多城市的调控目标均可能无法实现?
对此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刘元春表示,今年初包括近年来的房地产调控,都是从需求和流通端来调整房价,对整个房地产业的认识出现了严重偏差。简单确定一个房价上涨目标有必然性,也决定了难以完成。
刘元春认为,相应的利益集团不愿从根本上来解决房价问题是关键。比如从土地供应这个源头来解决。“设定目标错了,实施的工具也错了,最后就会出现这样的偏差。所以年年调控年年涨,年年问责年年无人负责。”刘元春表示,整个定位出现系统性问题,引发整体房价目标失控,这是必然的结果。
北京市房协副秘书长陈志也秉持这一观点,他认为最初的目标设定就是错误的,目标过于简单化。
“房价是由多种原因造成的,包括供给方面、需求方面、政策环境方面。仅设定一个房价目标,而没有相应的措施,陈志分析说,从供给上说,国土部部长喊话多次,不许出地王,但地方频频出现,这说明高地价增加,说明地方政府不愿意放弃这个利益。在高地价的前提下,要出现低房价的结果,这个目标就很荒唐。
□蒋彦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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