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5日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定于11月19日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李某某等五人强奸上诉一案。
北京市海淀区法院9月26日对李某某等五人强奸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强奸罪分别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10年;王某(成年人)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魏某某(兄)有期徒刑4年;张某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魏某某(弟)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李某某及其法定代理人,被告人王某提出上诉,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11日立案受理。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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