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志光(资料图)
作为广东近年查办的为数不多的地级市原“一把手”贪腐案,深圳市政协原副主席、曾任汕头市委书记黄志光违纪案,11月11日上午在广州市中院的公开开庭审理,再度引人注目。
根据指控,黄志光在担任深圳市宝安区委书记、汕头市长、汕头市委书记期间,涉嫌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贿送的财物共550多万元,为公司老板“拜把兄弟”及其下属在工程承包、项目投标、职务升迁上谋取利益。
老子受贿为儿子买别墅
黄志光1954年出生于深圳罗湖一带,是广东海丰人。1971年正式参加工作,从最底层的工人做起,仕途一路顺畅,最终官至正厅级。
2010年5月后,黄志光调任深圳,任深圳市政协副主席。调任深圳不到一年,2011年2月25日,广东省纪委发布的一则消息称,黄志光涉嫌严重违纪正接受组织调查。办案机关的材料显示,黄志光涉嫌受贿与其子不无关系。
据供述,约在2007年,黄志光多次在“拜把兄弟”黄顺丰面前提到,想给儿子买套新房。后来黄顺丰帮忙物色了一套价值990多万元的怡景花园别墅。黄顺丰趁买房之机给了黄志光120万元。讽刺的是,黄志光之前曾多次在公开场合向下属强调要严守党纪、管好配偶和子女。
涉受贿数百万元
在任深圳市宝安区委书记期间,黄志光被指涉受贿数百万元。2006年,黄志光和深圳市金光华实业集团公司董事长李亚鹤提起,家乡寺庙修大佛缺资金的事,希望得到李的支持。李当场表示捐出200万元,其中100万元可以黄志光的名义捐出。
任深圳宝安区长期间,黄志光认识了潮汕籍的深圳友和集团公司董事长詹某某。检方指控,2002年至2010年间,黄志光在担任宝安区委书记、汕头市长、市委书记期间,多次收受詹某某给予的玉石摆件26件。詹某某还给黄志光送了一张价值33万元的香枝木罗汉床。
2008年至2010年间,黄志光任汕头市委书记期间,先后两次收受汕头市委副秘书长吴某某给予的价值人民币58.2万元的冬虫夏草17斤。
涉非法持有枪支
1985年至1990年间,黄志光分别购买了制式猎枪及气枪各一支,并办理了枪证。但持证到期后仍非法持有,并将其藏于住处。1995年至2002年间,黄志光非法取得制式猎枪5支,没有办理枪证,一直非法持有并藏于深圳住处。
据《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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